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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对新提拔县处级干部"一对一"廉政谈话

发布日期:2018-07-13 08:59:1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114

    “作为一把手,要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给自己带头划定底线,特别是避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近日,在四川省广安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明舟办公室里,新提拔的文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文华正在接受廉政谈话。这是广安市对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的一个场景。连日来,和陈文华一样,其他同批次新提拔的3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陆续走进广安市纪委,分别接受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们的“一对一”廉政谈话。

  今年6月,广安市对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方式和内容进行升级改革,由市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分别对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对一”任前廉政谈话。从“大锅饭”到“开小灶”,改变的不仅仅是谈话形式,在谈话内容上也狠下功夫,根据不同谈话对象,拟定谈话提纲,在如何谈准、谈对点子、谈到心里去、谈出效果、防止谈话“走过场”上做足了功课。

  谈话前,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制定谈话总方案,向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相关监督室以及被谈话人员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组全面收集了解被谈话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党风廉政相关情况,将被谈话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信访反映情况、近年来被查处的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以及本人廉政档案、任免审批表等收集汇总,形成干部个人情况数据库,按照数据库具体情况“私人订制”谈话方案、谈话提纲、问题清单,确保谈话内容因人而异,避免泛泛而谈。

  干部过“廉关”除了必备的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接受警示教育外,还必须参加两场考试。一场是党纪法规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涉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知识;没有参加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晋升领导职务;考试成绩单存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及廉政档案。另一场是廉政谈话前的廉政知识测试,考试内容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进行,考试不合格的,限期补考,再不合格,在其转正时,纪委将不再出具党风廉政意见。2017年以来,该市已有384名拟提拔县处级干部参加任前党纪法规知识考试,21人未通过任前考试,被取消提拔任用资格;全市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05人次,市纪委对166名拟提拔干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明确提出暂缓提拔意见4人。(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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