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铜陵市铜官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枞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桃林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
检察机关指控,周桃林担任枞阳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院长职务便利,先后五次挪用公款共计500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现金、购物卡、高档白酒等财物,共计收受贿赂人民币139.1万元,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自枞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卫计系统及被告人亲属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