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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工作交流协作

发布日期:2018-09-10 08:27:0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994

近日,北京市延庆区纪委监委与区公安分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会,就区纪委监委和区公安分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建立协作机制,切实提高协同性,推动延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三级联席会商机制。分别建立双方“一把手”“月碰头”、主管领导“半月协商”、扫黑办“周沟通”机制,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领导批示精神,专题研究案件侦办措施和监督执纪问责对策,及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

  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区纪委监委收到或者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及公安管辖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时,及时向区公安分局移送;区公安分局在侦查涉黑涉恶类案件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或者其他公职人员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向区纪委监委移送。

  同步上案机制。对上级督办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和本地区确定的重点打击对象案件,双方成立联合工作组,同步上案,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有效发挥打击合力。

  联合督查机制。双方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承办部门问题线索查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严格办理时限,对压案不查、跑风漏气、玩忽职守行为严厉问责。

  专案优先保障机制。对上级交办和本地区确定的重大专案要案在人力、资金、技术方面优先给予保障,确保案件质量、效率和打击效果。(北京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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