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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严肃查处诬告陷害造谣传谣等问题

发布日期:2018-09-11 15:04:3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995

    四川省彭州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造谣传谣和“两面人两面派”等问题 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通知》,严查诬告陷害、造谣传谣和“两面人、两面派”3种行为。

  《通知》对3种行为的具体表现做出明确界定:诬告陷害包括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捏造他人违纪违法事实,向党和国家有关机关、组织或者领导干部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党纪政务追究的行为;造谣传谣包括未掌握真实情况仅凭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便通过互联网、发放传单或其它形式夸大其词散布言论,造成他人名誉受损的行为;“两面人、两面派”包括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欺上瞒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行为。

  按照《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线索处置、审查处理、澄清保护、通报曝光、沟通协作5项措施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同时严格落实教育引导、从严问责、严格甄别、监督检查4项要求。

  为严格区分错告和诬告,彭州市纪委监委以定期集中研判和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甄别。“对于错告行为,我们将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其正确反映问题。”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出台以来,该市已查处3起诬告陷害和造谣传谣问题。(成都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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