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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制定出台函询回复采信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8-09-17 09:00:3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130

“经研究,决定对你的函询情况说明予以采信,并了结此件。希望你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到廉洁自律、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对你的信任。”日前,江苏省泰兴市一乡镇负责人程某收到《函询回复采信告知书》时,从头至尾看了好几遍,心情还是难以平静,“接到这样的采信告知书,既让我真切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温暖,同时也给自己提了个醒,以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一刻不能放松。”

  今年以来,江苏省泰兴市纪委监委在函询回复采信工作中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制定出台《泰兴市函询回复采信工作细则(试行)》,规范流程,明确要素,细化要求,一纸采信告知书让被函询干部既卸下了思想包袱,更感受到组织的信任。

  不久前,泰兴市纪委监委收到一举报件,反映该市城管部门即将被提名考察的朱某存在徇私枉法问题。市纪委监委依据《细则》规定,由主要负责人签批发出《函询通知书》,收到朱某本人函询情况说明后,经信访、案管、审理三室合审,认为朱某说明的情况无遗漏、无疑点,且经朱某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决定予以采信。3天后,《函询回复采信告知书》就送达朱某及其所在单位党组和组织部门。

  “收到函询通知书时感到委屈,接到采信告知书心里温暖。今后,我会以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来回馈组织的信任。”按照《细则》要求,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朱某主动说明情况,也道出了心声。

  今年以来,泰兴市纪委监委已向被函询干部本人发出《函询采信告知书》16份,经审核未予采信而给予提醒谈话的2件3人。(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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