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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5 08:22:33   来源:枞阳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254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公车私用、收受节礼、公款旅游等“节日病”进入易发多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挺纪在前,严明“十个严禁”

两节期间,全县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继续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一)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严禁违规购车、换车、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三)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及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节礼;(四)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补贴;(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六)严禁违规用公款搞互相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七)严禁违规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费旅游参观;(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秘密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加强作风建设,压实主体责任

全县各地各单位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形成“头雁效应”,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要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享乐主义奢靡之风“9类问题”,全面查找本地本部门(系统)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切实找准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要主动加强作风督查,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宣传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营造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继续把重要时间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规定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本地本部门(系统)在两节期间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坚决进行责任追究,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枞纪宣)

                            中共枞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枞阳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  

枞阳县监察委主办    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2号 联系电话:0562-322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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