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枞阳县五务公开监督平台 登录 - 注册
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八面来风 工作交流 案件警示 网站指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列表  >  正文

漫“话”古代监察制度

发布日期:2018-09-27 11:01:5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066

     为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古人治国治吏之智慧,四川省荣县农民漫画家创作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沿革图,由一个个形象生动的场景构成,讲述了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从春秋战国到清代的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魏国的李悝编著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典——《法经》。

     秦: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御史府为其官署;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

      汉:设御史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的监察机构。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分为十三部监察区,由刺史代表皇帝对地方实行监察。

  魏晋:御史台成为由皇帝领导的独立的监察机构,言谏监督得到发展。

  隋: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监察御史专执掌外出巡察。

     唐:将御史台分为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形成了监察机构和谏议组织两个系统。

 

宋:把监察官和言谏官合二为一,广泛推行弹劾制度,允许台谏官“风闻奏事”。

元: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

明: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设六科给事中,对六部官员督察,向皇帝进行规谏。

      清:沿袭明代,仍设督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雍正年间,将六科给事中并入督察院,实现监察权的统一。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枞阳县监察委主办    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2号 联系电话:0562-3228510
皖ICP备10008041号-2  技术支持: 安徽九强网络   浏览量:27451456 次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