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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选优配强 建好监督“前哨”阵地

发布日期:2018-10-17 08:41: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105

“现在,乡镇纪委班子一般都由3到5人组成,纪检组织建设开启选优配强的新模式。”一位乡镇纪检干部说。日前,枞阳县从选优配强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教育管理、加大考核交流、健全组织网络五个方面规范化建设乡镇纪检组织,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

选优配强队伍。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政治过硬、公正廉洁、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和熟悉经济、法律、财会、审计等方面业务知识的干部选拔到乡镇纪委班子,尤其是注重选准配强纪委书记。乡镇纪委班子一般由3-5人组成,人口在5万以上的乡镇,配备3-4名专职纪检干部,5万以下的乡镇,至少配备2-3名专职纪检干部。

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组织调训、专题培训、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县纪委每年对乡镇专职纪检干部至少轮训一遍。有计划地安排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参与上级纪委中心工作,以及上级组织的巡视巡察、纪律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不定期安排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提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

强化教育管理。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乡镇纪检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早提醒教育、谈话函询,并责令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乡镇纪检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做到“零暂存”,严格依纪依规处置,严防“灯下黑”。

加大考核交流。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年度工作实行清单管理、量化考评。建立健全乡镇纪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满8年的,必须交流或轮岗;任职5年以上的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或轮岗;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实行异地交流任职;对不适应岗位的及时调整。

健全组织网络。在村(居)、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党组织中全面配备纪检委员,条件成熟的基层党委逐步建立纪委,党总支建立纪检小组。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的纪检组织建设,防止出现“有组织无纪检”现象。(荣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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