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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谈巡察整改】县供销社:压紧“五个责任”抓好巡察整改

发布日期:2018-10-17 08:43:50   来源:枞阳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137

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胡学东

为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我社党组压紧“五个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压紧党组主体责任。社党组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扛在肩上,经过多次沟通对接,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枞阳县供销合作社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定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股室),并及时进行整改动员部署。同时,明确社属企业党支部在本单位存在问题整改中的主体责任,如企业支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以各支部为整改主体,社党组加强领导和指导,督办而不包办,以避免基层党组织责任“悬空”。

二是压紧第一责任人责任。社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并主动带领社巡察整改办公室工作人员督查社属企业,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针对“供销社整体发展改革谋划不足”问题,先后两次讨论研究,认真谋划今后三年的发展改革意见。针对“多数企业党建制度不全”“党员活动室不规范,少数企业无活动室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等6项制度,调剂房屋做活动室,进行必要整修,并从社机关经费中挤出2500元,为每个困难企业制作6项制度、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党员义务等10块标牌,赠送给企业。为企业提供学习资料、学习记录本。各企业党支部书记也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从9月份开始,企业支部建设逐步正常化。

三是压紧“一岗双责”。我社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企业的整改任务,把管业务与抓整改结合起来。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现象,到社属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村级供销社面对面交办、督办合作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支部党建、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促进立行立改。

四是压紧机关股室参与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责任不仅向企业延伸,而且向内设机构拓展,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整改,防止机关内部形成责任“真空”。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未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资产管理不到位”“少量账务处理存在错误”等问题,相关股室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起草相关制度,提交研究执行。

五是压紧整改监督责任。我社党组经常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报告工作,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加强对下属责任单位的跟踪调度、检查监督,严把整改质量关。(胡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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