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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参加所在党支部“党日”活动

发布日期:2018-10-17 08:44:52   来源:枞阳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174

10月16日上午,县公安局纪检督察党支部组织开展十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曾万胜参加活动并交流学习体会。

曾万胜谈到,作为纪检监察队伍中的一名普通党员,一要做到带头学习。新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纪检干部要深刻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及其精神实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要做到模范遵守。条例中新增或修订了诸多纪律“高压线”,纪检干部正人必先正己,严人必先律己。工作中必须做到坚持原则,廉洁正派,始终保持治政上清醒,生活上作风简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要做到认真履职。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检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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