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纪委监委制定《敖汉旗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前置分流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提升线索处置时效,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
严把受理范围关。明确规定9项涉法涉诉事项、应由检察机关管辖的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罪名、历史遗留问题中涉及个人诉求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三级终结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严把办理流程关。规范来信、来电、来访中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的10项信访特殊事项的处理流程,对于初次信访事项,要详细了解反映的问题,并做好登记;对于重复信访事项,询问来访者或相关单位是否有过明确结论,并做出是否受理告知。
严把处置时效关。各执纪审查室、乡镇苏木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台账并及时向信访室反馈处置情况。通过受理问题线索信息共享,有效化解重复信访问题,推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高效处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