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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牵牢“牛鼻子” 压实“一把手”巡察整改责任

发布日期:2018-10-29 08:34:1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151

枞阳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采取出台制度、谈心谈话、专题访谈、分层问责等多种措施,牢牢牵住巡察整改的“牛鼻子”,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一把手”的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制度明责。出台《中共枞阳县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反馈报告和问题清单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照单全收,要求直接部署、过问、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全程跟踪调度,严把整改质量关。

谈话督责。在每轮巡察反馈之后,采取“点对点”的做法,由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逐一进行谈心谈话,明确工作要求,重申相关纪律,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责,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访谈述责。围绕“一把手”如何谋划部署推进本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特别是巡察整改中的特色做法和成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专访。在“枞阳纪检监察网”和“廉洁枞阳”微信公众号开辟“‘一把手’谈巡察整改”专栏,专题推送主要负责同志的访谈文章。

分层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按照不同情形,分层次运用提醒谈话、警示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措施,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明确受到约谈以上问责的领导干部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刘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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