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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谈巡察整改】县安监局:“四个突出”抓巡察整改

发布日期:2018-10-31 08:37:34   来源:枞阳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372

县安监局党组书记  潘四益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刚结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廖志远同志又“点对点”与我谈心谈话,明确工作要求,重申相关纪律,以“五个讲清楚”作为政治交待,让我倍感责任重大,压力不小,巡察整改工作马虎不得、拖延不得。必须把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

一是突出政治自觉抓整改。巡察反馈特别是廖书记谈心谈话后,我局党组迅速作出反应,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领导谈心谈话的要求,深刻剖析我局巡察反馈问题的症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克服“反馈的问题具有普遍性的多,突出问题少”的错误倾向;坚决防止“花拳绣腿”敷衍整改;坚决传导整改压力、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突出主体责任抓整改。全面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我作为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整体谋划牵头抓总,又主动认领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责任,其他党组成员都结合各自的分工全部认领了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三是突出重点问题抓整改。局党组围绕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5个问题,紧盯薄弱环节及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责任个个压实。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贯彻到整改中,明确追责主体和追责内容,让任务吃干榨尽,整改到边到底。

四是突出安监工作抓整改。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使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抓加强安全监管成为彼此的“润滑剂”和“融合剂”,既增强安全监管工作实效,又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潘四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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