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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用好反面教材 强化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18-11-08 09:01:5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135

今年来,枞阳县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在全县范围内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典型案件,坚持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方式,不断传导压力,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类的良好效果。

收集资料,集中通报曝光。县纪委监委查处典型案件后,及时形成审查调查报告、剖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查处留置的案件后,收集整理资料,注重对忏悔录的灵活运用。每年度组织一次警示教育读本编写,挑选本年度典型案件编印成册,先后编印《以案说纪》《“四风”问题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枞阳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枞阳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读本2万余册,通报内容涉及案例的基本情况、违纪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等。

公开处分,强化警示教育。对需要公开处分的案件,县纪委监委及时通过枞阳纪检监察网、廉洁枞阳微信公众号、专题通报、上级纪检监察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开通报。县纪委监委组建宣讲团,采取“组团式”和“点课”等方式,坚持每月2次送纪送法到基层,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利用专题教育活动、固定党日活动、集体学习日开展全县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发生的案件,在处分决定送达后三十日内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本单位被立案查处人员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以上处分的,其处分决定张贴于党(政)务公开栏,张贴时间不少于七日。(荣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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