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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陀:开展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8-11-09 08:52:1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171

今年5月,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巡察组在本届区委第二轮巡察中发现,普陀区残联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普陀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并要求区残联党组严肃整改到位。同时,针对巡察中发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依然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顽疾,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靶向发力,于近期在全区各镇、街道、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和区属各单位部署开展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自查、督查工作。

  普陀区纪委监委要求全区各地各单位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自查、督查情况,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协助并督促主体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此次自查、督查活动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对全区各地各单位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精神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正在实施的各项制度、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审查、监督和评价。制度内部管理方面,重点监督检查党的建设相关制度。履行职责制度方面,重点监督检查与本地本单位职能相联系的、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各项法规政策、工作措施,通过制度建设予以落实的情况,包括行政管理、产业扶持、社会保障、扶贫惠民、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政策、工作制度、规章等情况,重点关注社会民生、扶贫惠民等重点领域,切实排查和消除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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