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肖光率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等一行5人莅临县公安局调研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章崇明,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曾万胜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肖光组长先后听取了2018年县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及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等情况的汇报,同时,与会人员就县公安队伍内部风险防控措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
肖光组长对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措施扎实、成效明显,特别是县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取得了很好成绩,希望在2019年早谋划、抓落实,形成常态化机制。
肖光组长强调,一是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单位负责人要身先士卒,做好带头模范作用。二是要坚持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因地制宜,一切依规依法办事。四是要坚持严管厚爱,关爱与约束并重,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强化监督,多以教育鼓励为主,不能简单粗暴的问责,对群众反应强烈、问题集中、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