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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坚持严函严询 化存量遏增量

发布日期:2019-01-17 08:33: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184

枞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严函严询、规范函询,化解信访存量,遏制信访增量,重点解决了一批5—8年的疑难访重复访问题。2018年,县纪委监委共函询42次,函询了结28件。对涉及8个乡镇25个行政村的33件信访件,通过不同途径积极化解,截至目前有22件未出现重复访。

严把问题线索关。采取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前,县纪委监委线索排查会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梳理函询事项,列出问题清单后再行使用,严把问题线索关,严防未批滥用和后批先用。在函询实施前,制定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预案,做到“应函尽函”,切实提高函询精准性,增强风险预判、预警、预防能力。

严把函询程序关。采取函询方式前,起草谈话函询报批请示,拟订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被函询人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承办部门对函询通知送达、回复、签字背书等环节严格把关;在收到函询回复后一个月内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严把函询审核关。相关职能部门对函询回复材料审核把关,重点是对函询的问题回复有无遗漏、有无相互印证的证据等情况进行仔细核查,对有疑问或者问题未讲清的,督促函询对象进一步补充说明或提供有关辅助资料和证明材料;对刻意隐瞒、敷衍应付等,视情况转为初核,防止“一函了之”;函询过程中对否认的具体问题要求提供可信的证据材料支撑,对于拿不出证据材料和证据不翔实的不予采信,提高函询的实际效果。

严把后续跟踪关。明确要求,被函询的党员干部都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函询问题进行说明,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存在违纪问题的,还要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讨。同时,建立党员干部函询信息库,将函询相关情况形成完整的材料,通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今后考评、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荣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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