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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及时与被监督单位党组书记交换意见

发布日期:2019-01-21 08:47:5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140

    督促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511项,发现并整改管党治党方面问题162个,问责234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1465人次,发现并整改“四风”问题192个;主动发现问题线索291条,自办案件81件……”这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派驻监督工作会上通报的一组数据。2018年以来,桂林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让派驻监督成为“不走的巡察组”。

  注重政治监督。各派驻机构把“两个维护”作为派驻监督的首要任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上级领导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排查线索、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和保障,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注重谈话提醒。把监督贯穿于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就作风建设、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并着眼于管住大多数,督促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注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增强自身本领。严守职责边界,每个环节、每道程序、每次调查核实,都要体现法治化、规范化要求,做到依纪依规依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特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防止“灯下黑”。(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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