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枞阳县五务公开监督平台 登录 - 注册
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八面来风 工作交流 案件警示 网站指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列表  >  正文

重庆涪陵:探索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积分制岗位管理

发布日期:2019-01-22 09:09:3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178

“高效、优质完成区纪委监委交办重要任务、重大案件,计1-3分”“被上级纪检监察组织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近年来,重庆市涪陵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的管理监督全过程,先后出台《重庆市涪陵区纪检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涪陵区纪检系统干部日常表现积分制计分办法(试行)》,实施综合考评、积分制岗位管理。

  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积分制岗位管理,就是将工作成效实体化、直观化,通过将所在纪检组织年度考核等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任职年限、表彰奖励等分别按比例折算为个人积分,并根据计分期内奖惩情况、突发事件处置情况、重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加扣分,动态更新,作为其评先评优、奖惩交流、提拔任用时的重要依据。计分期内,排名靠前的,提名推荐到重要岗位,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提醒、岗位调整。

  为保证计分准确性和严肃性,该区纪委监委成立了积分制岗位管理工作小组,专人负责管理,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个人申报/联系室提出-所在纪检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审核-区纪委监委工作小组审定”的加扣分程序,允许当事人对扣分事项提出质疑、申诉。

  “这次岗位调整都是靠‘硬货’,有理有据,我服从组织安排。”2018年12月,涪陵区结合派驻机构整合、派出机构设置工作,对22名乡镇街道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提拔、免职和交流任职,无一人提出异议。

  自2018年积分制岗位管理试行以来,涪陵区2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办信办案质量大幅提升,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92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468人次,同比增长23.7%、19.4%,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全覆盖态势得到进一步巩固。(重庆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陈昊)

枞阳县监察委主办    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2号 联系电话:0562-3228510
皖ICP备10008041号-2  技术支持: 安徽九强网络   浏览量:27351640 次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