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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聚焦首要职责 让监督“发准力”“带上电”

发布日期:2019-02-19 08:50: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147

枞阳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上加强,做到监督定位精准。始终牢牢站稳政治监督这一定位,把坚持“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规守纪。强化监督职能,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暂行办法》,更加主动、更加严格、更加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

在关键少数、全面覆盖上破题,做到监督对象精准。在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方面,扎实开展同级廉政提醒谈话,充分运用提醒、沟通和共同研究等方式,督促同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部门二级机构、下属单位和村(社区),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深化,做到监督内容精准。对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对县委“五个主题年活动”进行跟踪监督,部署安排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扎实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清理,深入推进“纪法脱节”专项整治,防止纪律与法律脱节,纪律处分决定“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等执行不到位、“打白条”、“打折扣”问题。(陶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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