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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三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9-03-29 09:31:56     浏览量:1330

一、固镇县任桥镇马圩村党支部书记刘晓在危房改造项目中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马圩村村民刘某文户获批为危房改造重建户,后其仅进行修缮未重建新房,却按照重建标准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多领取资金4000元。期间,村党支部书记刘晓在知情的情况下既未向上级报告,也未追缴超标补助款,工作存在失职失责。2018年11月,刘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五河县小溪镇路李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杜建军在申报危房改造项目中违规操作问题。2015年,杜建军违规将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杜某会、陈某举2户以“其他贫困户”的名义上报为危房改造对象,并以异地重建的方式进行危房改造;同年12月,上述2户分别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10000元。2018年11月,杜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怀远县双桥集镇杨集村党总支原委员兼报账员年四中在办理五保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2年5月,年四中在未经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的情况下,擅自编写虚假材料、伪造签名为不符合五保条件的村民年某鹏申请五保并获批。2012年9月至2018年4月,年某鹏违规领取五保金计16646.8元。2018年12月,年四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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