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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螃蟹“蜇人”记

发布日期:2019-04-18 09:12:2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178

    “唉!悔不该当初收他人螃蟹。真是应了那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老话。”在审查谈话期间,江苏省沭阳县十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人武部长岳文才悔恨不已。

  2019年3月,岳文才因违纪被县纪委立案审查,与其一起因为收送螃蟹而受到处理的还有孙岩、魏家师、孙林、张生林等9名党员干部。

  到底是什么样的螃蟹,能将9名党员干部“蜇伤”?这还要从今年年初的一次例行走访说起。

  “我向你们反映一个问题,街道人武部长岳文才利用职务之便,向我们村索要价值6000余元的螃蟹……”今年初,沭阳县监委第六监察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到十字街道孙圩村开展例行走访时,村民魏某反映的一条问题线索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

  什么时候索要?螃蟹是经何人所送?使用什么交通工具?……对于事情的来龙去脉,魏某描述得一清二楚,说得有板有眼。凭着高度的职业敏感和多年的办案经验,走访人员断定此事绝非空穴来风。为弄清事情原委,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对问题进行初核。

   “去年中秋节之前,你有没有购买过螃蟹?”核查组首先找到了本案的关键人物村会计魏家师。

  “购买过的,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和村里的张生林一起去买的,当时我身上带的钱不够,他还帮我用手机付了一部分账。”魏家师爽快地答道。

  “买螃蟹干什么用?”

  “过节了买点螃蟹不违纪吧。”

  “买了多少?全部是买给自己用的?”面对调查人员的追问,魏家师陷入了沉默。

  “岳文才你认识吗?”

  听到“岳文才”三字,魏家师头抬了下,又迅速低下了头,似乎在掩饰着什么。

  “希望你如实回答,如果你刻意隐瞒真相,欺骗组织,一旦我们查清事实,问题就不是几只螃蟹这么简单了。”

  在调查人员的教育下,魏家师“交代”:他去年中秋帮助岳文才代购了一批螃蟹,岳文才在购买当天就把购蟹款给了他。

  难道反映有误?调查组决定找岳文才了解情况。

  “不错,去年中秋我确实委托魏家师帮我代购过螃蟹,可是当天我就把钱给了他,他还给我写了收据,不信你看。”说话间,岳文才不慌不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收条递给调查人员。

  接过收条,只见上面清楚写着“购买螃蟹500元”,落款日期为2018年9月23日。经查看,收条纸张略有褶皱,但折痕清晰,看来被妥善保管,但令办案人员感到费解的是:一张区区500元收条,为何要随时携带于身,而对于今天的谈话,岳文才似乎也早有准备。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核查组决定从参与购蟹的张生林身上着手,看能否发现蛛丝马迹。

  “不错,有这事,去年是我和会计一起去买的螃蟹,当时,他身上钱不够,还是我帮他付了一部分。”

  “你怎么帮魏会计付的账?”

  “我用手机里的微信啊,手机上有交易记录,你们看看。”

  通过查看张生林的手机,显示去年9月24日确实存在相应的交易记录。

  “不对,收条有问题。收条上的时间是去年9月23日,但微信交易记录是9月24日,且双方都说是在购买当天付的款、打的条,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参与案件调查的小朱事后分析到。

  “收条上的时间和微信交易记录上的时间不一致,你怎么解释?”调查组继续向岳文才核查。

  “啊?……”岳文才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你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对组织实事求是……”。在调查人员耐心说教下,岳文才最终道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2018年中秋节前,孙圩村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找到会计魏家师,提议利用这个机会向街道领导“表示表示”,于是便去购买了9份价值4000元的螃蟹,其中5份送给了岳文才等5人,剩余4份作为中秋福利发放给村委会4名干部。谁料想,部分村民得知了这一情况,事后还将该情况反映给了纪委。

  听到纪委开展调查后,岳文才整日提心吊胆,一边探听村里群众动向,一边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并主动联系魏家师付给其500元钱,还补了一张代购螃蟹的收条,并千叮万嘱一旦东窗事发就一口咬定是帮其代购,企图蒙混过关。

  最终,岳文才因对抗组织审查被县纪委立案审查,其余参与收送螃蟹的8名党员干部均受到了相应的处理,并被责令退还违纪所得。(江苏省沭阳县纪委监委 王磊 徐亮杰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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