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枞阳县五务公开监督平台 登录 - 注册
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八面来风 工作交流 案件警示 网站指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列表  >  正文

和县:通报二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19-04-23 11:23: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087

一、和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孟治木收受药品及医疗设备销售回扣款问题。2004年初至2014年底,孟治木在担任和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医疗设备、药品采购审批及分管财务的职务便利,收受相关医药器械代表所送的药品及医疗设备销售回扣款,共计12.9万元,并为上述人员在药品、卫生耗材销售方面提供关照。2018年1月,孟治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5月,孟治木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二、和县西埠镇西埠村原党总支书记方能收受他人财物、侵占集体补偿款等问题。2008年至2017年,方能在担任西埠镇西埠村党总支副书记、书记期间,利用职务影响和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2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2年,方能在协助西埠镇政府开展征迁工作时,伙同时任该村南下生产队队长方某某,将镇政府补助给南下生产队建公益性安息堂8万元予以侵吞,个人分得4万元。此外,方能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月,方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枞阳县监察委主办    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2号 联系电话:0562-3228510
皖ICP备10008041号-2  技术支持: 安徽九强网络   浏览量:27384001 次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