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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9-05-09 09:06:2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052

     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近期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福建南平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伍洲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伍洲对其主抓的茶山整治工作部署推动不力,明知武夷山景区内存在挤占道路、侵占河道垒墙筑台种茶以及毁林种茶等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同时,未督促其分管负责的林业部门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职责,加强监管、查处,造成生态环境被破坏等不良影响。2018年8月,伍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福建漳州市平和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林海在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问题。2018年9月,平和县委巡察组向县商务局党组下发巡察整改通知,商务局党组在整改工作中,编造“党组召开三次会议”“支部召开支委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应知应会测试”等多项未开展的整改工作;同时,对反馈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没有提出实质性整改举措。对此,卢林海作为党组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卢林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福建福州市连江县东岱镇司法所所长陈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2014年以来,陈钰长期使用面积超标20.17平方米的办公室,并在上级组织开展的自查中未如实申报。2018年5月,连江县机关事务中心实地检查发现后,责令其立即整改。陈钰以先行搬出、后又搬回的方式应付检查、虚假整改;2018年12月,连江县机关事务中心开展联合检查再次发现该问题。2019年3月,陈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的党员干部,有的作风拖沓、慵懒怠政,有的虚假整改、消极应付,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影响了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福建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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