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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评查”结合 多维度推进巡察整改

发布日期:2019-05-29 08:52:40   来源:枞阳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084

“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通过建立‘三个评估’机制,严格过程把控,多维度推进整改。”枞阳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会商评估会上说道。今年以来,铜陵市枞阳县通过建立“自评” “初评”和“ 会商评估”机制,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精准整改,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被巡察单位“自评”。被巡察单位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办公会、整改专题会议、单独约谈等方式,就整改方案组织实施、整改具体责任落实、整改面临困难和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 “评、查、改”。被巡察单位针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等问题约谈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并与县委巡察办就疑难问题多次沟通对接,确保“件件有着落”。

巡察机构“初评”。县委巡察办会同相关巡察组通过查阅台账、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查看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等情况。对措施不实、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发函“清单式”督办。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办发出督办清单9份,实地走访10余次,回访约谈40余人次,确保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效”。

多部门“会商评估”。出台县委巡察整改会商评估机制,从纪检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建巡察整改会商评估工作小组,发挥主管部门优势,以专业的视角审核把关,采取个别会商或会议集中会商的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等进行会商评估,确保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整改成效务实。

“通过日常调度、现场督查、清单督办、会商评估、约谈问责等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前三轮巡察反馈的46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48个(完成率96.97%),修订完善制度212项,挽回经济损失(含追缴资金)770余万元,真正实现被巡察单位整改一批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建立一批制度、达成一片效果。”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刘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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