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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严把“四关” 推动巡察整改“以点带面”

发布日期:2019-09-09 08:39:1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135

“巡察关键在整改,而检验整改成效依靠全面准确的评估。”枞阳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枞阳县出台了《县委巡察整改会商评估机制(试行)》,巡察会商评估机制让监督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集体会诊,严格把好整改‘四关’,先后对231个问题970余条整改措施会商评估,提出意见建议197条,推动问题完成整改220个,整改率在95%以上。”

把好方案关。先由巡察组会同巡察办对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进行初审,再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肢解梳理、分类汇总,由会商评估成员单位进行审核把关。把好过程关。实行过程管控,巡察机构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实施、进度、阶段性成效等进行督查、调度,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把好成效关。将问题整改分送各成员单位,进行成效评估,看是否改到位、改彻底,看是否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就事论事。同时,坚持点上问题面上改、共性问题系统改,各主管部门对每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防止老问题群发、复发。把好责任关。严格界定责任认定和追究,对巡察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不良后果、发生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二次整改不力等情况的责任人,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和意见。截至目前,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制度132项、追责问责72人、挽回损失283.69067万元。

“通过巡察会商评估机制,持续深化巡察与纪检、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提出并交办整改建议;对重大资金资产管理、群众反映强烈、廉政风险较大等较严重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呈送县委主要领导作决策参考。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按照基层党建、选人用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四风’整治等分类梳理,分别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并加强监督指导,以点带面、由表及里推动整改。”枞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道。(陶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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