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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假"坦白"换来重处分

发布日期:2019-09-16 08:27:5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292

 “感谢组织及时提醒,拉了我一把……”在参与谈话函询的过程中,我得到最多的反馈便是这样感激的话。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而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钱山下村,原村书记金琦晖却错失这样的机会,以自己的一次从重处分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走访牵出“借钱”书记

  “吴书记,听说我们村的金书记就要回去了,他向我借了点钱还没有还,现在他要走了,我有点担心……”2018年6月,我在钱山下村开展日常走访时,一位村民小组长着急地拉住我说出了心中的疑虑。原来,钱山下村现任支部书记金琦晖是区里的下派干部,马上就要期满回到原单位了,这让村民小组长揪了心。

  听到这一情况,我心头一紧,便马上跟进一句:“那你为什么借钱给他?借了多少?”

  “他是我们村书记嘛,他向我借钱周转一下,我也不好拒绝,而且之前他就借过,过了一段时间也还给我了。”

  “有没有约定利息?”

  “没有,大家都在一个村子,很熟悉,就当帮个忙,不要利息的。现在还欠我一点。听说他还跟村里其他人借了,加起来应该有好几万块。”

  为了证实这一说法,我又按照村民小组长提供的信息悄悄走访了几户,发现金琦晖确实在挂职期间与该村多人存在借贷关系,但具体金额一时无法确定。

  函询得到的虚假“坦白”

  我迅速将这一情况通报给了联系道场乡的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从初步了解的情况看,他的借款行为属于个人借贷,但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可以通过函询方式要求本人说明情况。”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卢晓亮说道。

  在区纪委监委的指导下,道场乡纪委随即对金琦晖进行函询,要求其如实说明挂职三年内,向道场乡辖区内所有人员的借款情况。

  7天之后,金琦晖把书面说明报到了乡纪委,共说明了3笔借款,总额13万元。但金琦晖的“坦白”,并没有打消我的疑惑。

  “他本人的书面说明和我们之前就掌握的情况对不上,还有其他借款未作说明。”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金琦晖有所隐瞒,这样的回复不能过关!”在按照规定请示委领导后,区纪委监委决定对金琦晖有关问题启动核查。

  核实翻出60余万“借条”

  很快,关于金琦晖违规借贷的问题线索移送到了区纪委监委,并由第二纪检监察室正式启动初核工作。

  调查人员一方面向钱山下村部分人员进行谈话核实,另一方面调取金琦晖近几年的银行账单,分析每一笔交易流水,发现存在多笔大额资金往来,且转账人员多数是道场乡辖区内人员。

  围绕在金琦晖身上的所有借贷很快就被查清,挂职期间他共向钱山下村19人借款64.9万元,前期已归还6.6万元。这比他函询时自己说明的数额多出了将近4倍。

  “家属做生意失败,亏了很多钱,我只好四处借钱,想早点把这个窟窿堵上。”面对调查人员的再次询问,金琦晖悔恨不已,“刚开始函询的时候,我也是抱着侥幸心理,只挑了几笔说明,没想到还是逃不过组织的调查。”

  最终,金琦晖因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数额较大,涉及人数众多,且在初次函询时未如实说明全部情况,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函询本是组织基于对干部的信任,给被反映干部的一次如实说明情况的机会。金琦晖没有抓住机会,反而怀揣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最终害了自己。这也再一次告诫广大党员干部,面对组织调查,切不可抱有欺骗组织的错误思想,只有全面如实的交代情况,才是唯一正确的道路。(时任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纪委书记  吴利梅 || 责任编辑 薛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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