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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 | 交通局长借"路"敛财自毁"人生路"

发布日期:2019-10-15 08:54:5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130

   安徽省霍邱县交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其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达130.3万元。2019年4月8日,李其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8月13日,李其江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七万元。

  “我后悔,忘记了本色;我后悔,辜负了组织;我后悔,对不起家庭……”李其江在悔过书中道出了他“贪梦醒来悔之晚”的心境。那么,李其江又是怎么沦为不鉴前车的重蹈覆辙者的呢?

  丧失立场,堕入“围猎场”

  “随着职务升迁,我的思想发生了蜕变,开始疏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时甚至还把学习当成了负担。结果就是抵御风险能力的下降,放松了自我约束,丧失原则立场,违纪违法也就在所难免。”总结自己蜕变的经过,李其江认为首先是在“学习”上出了问题。

  由于不注重学习,李其江在金钱诱惑下,渐渐变得心猿意马起来,造成了思想上的快速滑坡。“在当上交通局长后,接触到一些老板和包工头,看到他们赚钱容易,出手豪阔,我内心世界发生了扭曲,对他们奉上的钱物无法抗拒乃至心安理得。”李其江说。

  从小额钱卡开始,到后来几万元,逐渐发展到了胆大妄为的地步。2013年,贾某某为了帮助安徽省华安项目管理咨询公司霍邱县分公司承揽S343霍陈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多次找到李其江,后来,华安公司顺利承揽该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为了感谢李其江提供的帮助,贾某某到李家中送上6万元。2014年至2015年,为能承包交通系统路桥工程,个体老板陈某某先后5次送给李其江共计8万元,他都欣然笑纳。李其江也投桃报李,在签批工程款、拨付进度款等方面给予陈某某格外关照。

  量的积累,终于达到了质的突变。在老板们的“围猎”下,李其江也在乐此不疲的收钱收物中,堕入腐败深渊。“我在收了老板费某某10万元钱后,按其要求,将汽车站暖通工程主要设备的技术参数提前告诉了他,让他如愿以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完全变成了我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此时的李其江,完全丧失了原则、立场和底线,权钱交易成了他的生财之“道”。

  无视家风,纵容“枕边风”

  如果说是贪欲催化了李其江的破纪违法,那么,无视家风建设,对妻儿的纵容,则是他在腐败泥潭中越陷越深的又一成因。

  “家属李敬华性格外向,遇事爱帮忙,尤其是在我担任交通局长期间,家属的心态有了变化,觉得自己的身价提高了。”随着李其江成为“一把手”的大权在握,一个自拔身价,以局长夫人自居,被人们称之为“华姐”的女子,由幕后走上前台。

  2015年底,为感谢李其江在振立公司承揽周店至夏店道路沥青供应业务上提供的帮助,工程老板胡某通过李其江儿子送给李4万元。2016年9月,梁某为谋求李其江在霍邱县汽车客运总站地源热泵及室内暖通工程项目拨款一事上提供帮助,借李敬华生病在家休养之机,送上8万元现金……

  “担任交通局长以来,一些人为了谋取利益,在我这里走不通,便转到家属那里,以各种方法套近乎、拉关系,我家属逐渐迷失了,分不清真假好坏,向我吹‘枕边风’,而我不仅没有制止,反而言听计从,满足了他们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工程项目等方面的要求。”忏悔中,李其江对忽视家风家教,没管好家人,痛心疾首。“我不仅没有约束好自己,更没有管好这个家,是我害了全家!”

  建桥修路,造福民生,本是一条光明坦途,然而,李其江利用手中的权力,借“路”敛财,路是修通了,但“人生路”却断了。李其江案再一次警示我们,对于为官从政者而言,家风建设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关口”,在管住自己的同时,更要管好“家人”,否则,为之而付出的代价将是无法弥补的。(安徽省霍邱县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杨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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