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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警钟! 县纪委监委“三强化”护航“禁放禁烧”工作

发布日期:2019-12-27 09:25:58   来源:​枞阳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597

2020年是我县开展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冥币纸钱工作第一年,县纪委监委敲警钟,严要求,确保“禁放禁烧”工作落到实处,以铁的纪律为建设大美枞阳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认识到做好 “禁放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支持“禁放禁烧”工作;要积极主动开展“禁放禁烧”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好亲属、朋友及周边群众共同参与“禁放禁烧”工作,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及时劝阻制止违规行为,主动维护安宁、清洁的生活环境。

二是强化压实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对本地本单位及所辖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落实“禁放禁烧”规定的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并实行分级承诺机制,要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落实“禁放禁烧”规定的情况作为日常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禁放禁烧”规定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在“禁放禁烧”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禁放禁烧”工作中履责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禁放禁烧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尹丽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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