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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强监督,促尽责,确保疫情防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发布日期:2020-02-14 08:50:57   来源:枞阳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905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监督保障工作,立足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至11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官埠桥、会宫、白柳、浮山、钱铺、横埠财政所,对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和疫情防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

每到一个财政所,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都会向财政所所长仔细询问和了解相关情况,如:财政所对镇政府的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情况、乡镇用于购买口罩、消毒液、额温枪等疫情防控物资经费情况、用于疫情防控宣传经费情况、目前预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是否有结余或垫付情况以及对县财政下拨到乡镇政府的疫情防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监管情况、每天向县财政局报告的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数据来源情况等,在详细了解情况之后,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现场查看了部分支出原始凭证。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各财政所: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二要按照上级财政和县财政局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的跟踪监管工作。要第一时间了解疫情防控资金安排情况;要关注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范围;要对报批的疫情防控支出原始凭证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各财政所要充分发挥就近优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作为,确保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三要严明纪律要求,认真学习近期发生在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从案例中吸取教训,提高警惕,疫情时期要严守战时纪律各项要求。四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财政力量。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委的通知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如发现在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中,因财政干部监管不力,发生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现象的,将严肃问责。(付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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