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枞阳县五务公开监督平台 登录 - 注册
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八面来风 工作交流 案件警示 网站指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列表  >  正文

山东:以有力监督确保实现双战双赢

发布日期:2020-08-01 08:27:0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879

   今年以来,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有力监督,确保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双战双赢”。

  强化监督压实责任 助力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山东省纪委监委成立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专班,设立四个监督检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由省纪委常委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4市9县(市)的19个乡镇和36个村居,深入乡镇党委政府和卫生院、药店、村居检查点、高速公路口等现场察访,梳理5个方面问题建议形成工作报告。

  3月,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联合省水利厅党组成立三个察访调研组,对14个县(市、区)23处省重点水利项目开工复工情况及疫情防控进行察访。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与省水利厅带队领导进行沟通,督促其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省委出台一系列帮助企业脱困、支持复工复产政策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强化对惠企政策以及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助力企业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

  威海市纪委监委聚焦援企稳岗扩就业、支持粮食生产、扶持养殖场户等重点领域,加大对财税、金融、社保等部门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复工复产“招工难”“用工难”“返程难”问题,督促交通运输、人社、卫健、公安、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累计出动车辆1070辆次奔赴16个省、254个地级市,为全市1600余家企业“点对点”接送务工人员。

  “区纪委监委告诉我们可以申请享受房租减免政策,并主动帮助我们对接,5月上旬就给减免房租148万余元。”青岛易安达物联仓储有限公司经理付国峰说,有了这笔资金,公司开足马力全面复工达产。青岛市纪委监委在下沉一线开展体验式监督时,发现部分企业、商户反映国有企业落实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不到位等问题,马上督促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截至目前,已减免或计划减免房租3.27亿元,惠及承租企业商户5800余家。

  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淄博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推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今年以来查处此类问题10起,处理10人。

  山东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戚军介绍,为进一步深化监督检查工作,近期将紧紧围绕“双战双赢”责任落实、任务推进和纪律作风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督促。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能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要求,着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向服务意识不强、效能低下、工作失职等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行为“亮剑”。诸城市纪委监委开设“党风政风监督热线”,每周一、三、五安排一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线上回应群众关切,线下实地解决问题。热线开通一个月以来,已现场处理问题327个,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97人。

  德州市陵城区纪委监委为涉企管理服务单位及工作人员划清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鼓励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依规依纪深入企业调研,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依法精简涉企审批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同时,严禁在与企业交往中吃拿卡要、在涉企服务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政商关系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到既办好案件、查清问题,又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精准问责及时正名 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

  实现“双战双赢”,关键在人。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注重强化监督,也注重正向激励,体现关心关爱。

  疫情防控期间,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文张社区存在违反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规定的问题,应对社区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考虑到社区干部长期处于疫情防控一线、做了大量工作,而且确有客观因素,问题也已整改落实,中韩街道纪工委决定给予文张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王平波通报批评处理。

  “精准规范追责问责,体现了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戚军介绍,省纪委监委建立全省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日报告制度,每日汇总统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情况,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拟处分人员、拟问责人员和拟通报典型案例,先由省纪委监委统筹把握,科学精准稳慎规范问责。

  省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启动问责做到“凡问四必”:必须听取当事人陈述,界定主观过错,区分故意和过失;必须听取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干部一贯表现;必须听取上级业务部门关于政策使用意见,不能随意解读上级政策;必须对问责效果进行评估。疫情防控实施问责做到“四个不得”:对未经调查核实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出问责要求;执纪执法部门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戴帽”提出问责要求;不得将问责人数多少、问责对象职务高低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不得以问责代替管理。

  “这几天压力很大,感谢你们把事情查清楚,还我一个清白。”面对前来回访的商河县纪委监委干部,张坊镇南赵村村主任赵余金由衷地说。此前,商河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称赵余金疫情期间去过武汉,村里疫情防控不到位。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开展调查,经核实,该村严防严控措施到位,赵余金未去过武汉,且工作一直兢兢业业。核查组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澄清正名,赵余金又再次投入到紧张的战疫中。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容错纠错、澄清正名、规范稳妥处理检举控告、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等多项举措,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扎实推进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枞阳县监察委主办    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2号 联系电话:0562-3228510
皖ICP备10008041号-2  技术支持: 安徽九强网络   浏览量:27290361 次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