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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维护群众利益不能怕得罪人

发布日期:2020-09-15 08:16:1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934

  两个月前,一份卷宗摆在了我的办公桌上。翻开卷宗,有举报信,有调查报告,有制度依据,有整改建议,唯独不见整改材料。我不由得对着这份卷宗挠了挠头。

  去年5月,有群众给杏林街道纪工委写信,反映内林社区林某某等9人长期从社区领工资,属于冗员“吃空饷”。街道纪工委初核后发现,这些都是社区聘用人员,但数量超过实际需要,据此要求该社区对冗员情况进行整改。但社区“两委”多次研究后,未就问题整改形成定论。

  阻力在哪里?

  要找准症结,还是要到群众中去。我带着问题,和调查组一同前往内林社区,通过找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谈话、调阅社区档案卷宗等方式,进一步核查林某某等9人情况。

  “这两个名字看着有点眼熟,是不是上届‘两委’人员?”查阅档案过程中,我们发现聘用人员名单有蹊跷。

  一旁的社区负责人赶忙解释,由于两人工作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社区经研究对他们进行了返聘。

  这里边是不是存有“猫腻”?我们要来了前几届社区“两委”人员名单,果然发现问题:9名聘用人员中过半是已退休的原社区“两委”人员,其中2名属于上届“两委”,3名属于上上届“两委”,相关人员受聘后便一直延用。

  “这是往届留下的惯例,到我们这届要解聘掉,太得罪人了。”社区负责人的解释让我们找到了问题所在。

  社区聘用人员每人每月领800元,钱虽不多,但都从社区财务出,长年累月下来也不是小数目。我们向社区负责人提出,这是拿群众的钱给社区“两委”变相发福利。

  维护群众利益,不能怕得罪人。随即,我们约谈了社区负责人,要求把群众的利益放到首位,敢于担当作为,深入整改信访反映问题;督促杏林街道加强对内林社区人员选聘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并举一反三在辖区各村(居)开展聘用人员情况摸排整治。

  鉴于内林社区1997年至2015年聘用人员数量多、年纪大,且多为社区退休“两委”人员,给社区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我们对1997年至今历任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

  8月初,我们回访了解到,内林社区已解聘了9名聘用人员,并在街道指导下完善人员选录规程,建立起明确的聘用标准和解聘机制,将制度藩篱扎紧扎牢。我手中这封拖了一年多的信访件,终于尘埃落定。(作者 徐巧蓉 系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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