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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汤沟镇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0-11-05 08:29:33   来源:枞阳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874

 

2020年11月4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汤沟镇村级党组织反馈县委第八轮巡察情况。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廖志远出席会议,传达了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刘亚东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巡察组组长陈刚代表巡察组向汤沟镇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汤沟镇党委书记方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织政治领导作用弱化、虚化,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不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严肃、不认真,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村级“微腐败”问题较突出;村集体资产管理不严,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执行财经制度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廖志远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全面认领抓整改。照单全收,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二要举一反三抓整改。由点及面,由下及上,全方位排查,全方位整改,用巡察整改来推动中心工作开展。三要压实责任抓整改。坚持镇村同责,压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四要严肃纪律抓整改。决不能文字整改、虚假整改,坚决改到位、改彻底,通过巡察整改全面提升镇村工作水平。(县委第四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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