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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挥专项工作优势 严查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发布日期:2021-01-07 08:29:5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836

    “全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37件1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人,全市实现涉黑案件‘打伞’全覆盖。”

  这是2020年厦门市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和“关系网”的一组数据,也是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专项工作的牵引作用,严肃查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一个缩影。

  厦门市纪委监委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紧密结合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两违”整治、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疫情防控初期,防疫物资紧缺,我们密切关注防疫物资购销中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发现的相关问题。区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陈某在被抽调市卫健委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负责同安片区外省来厦人员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倒卖防疫物资,被立案查处。”厦门市同安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董顺忠介绍。

  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发现和查处防疫工作中履职不力、加重基层负担、利用职务便利倒卖防疫物资等问题,2020年共办理疫情防控相关案件12件12人,案件涉及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多个方面,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深入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清查工作,坚决查处相关问题乱象。集美区纪委监委深挖彻查“两违”中存在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取违建户好处、入股参与违建等腐败问题,立案2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涉案金额481.35万元,有效推动了政治生态净化,促进了城市健康发展。

  在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厦门市纪委监委紧盯违规领取补贴、套取村集体资金、骗取贪污征地补偿款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办理发生在农村、社区的案件218件。查办了集美区灌口镇第一社区居委会原“两委”及小组长13人从专项建设资金中违规领取补贴、同安区莲花镇内田村原支部委员兼报账员林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村集体资金等案件。

  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有效查处,得益于相关工作机制的创新建立和顺畅运行。“为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我们完善了线索管理机制,强化内部各线索来源部门的工作联动协作,按照管理权限,分类研判、精准分流,细化完善并动态更新线索管理台账。”厦门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不断加大重要问题线索督办力度,对7件进度偏慢的问题线索下发书面督办单,有效推动了线索办结率的提升。”

  在深挖细查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厦门市纪委监委注重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积极推动前后台信息共享,构建案后分析整改联动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审查调查与监督检查信息共享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审查调查、监督检查部门以案件调查总结报告、案件剖析报告、纪律监察建议书、整改情况报告等“一书三报告”为载体,加强信息共享,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发案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案后整改工作,推动堵塞制度漏洞,先后开展案后整改76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425项。(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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