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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严明纪律 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发布日期:2021-01-14 09:03: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761

“各职能部门要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涉及到的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常态化开展信息沟通,强化对接协调。”

“对不同历史文化价值和风格的历史遗存和景观,要分类制定保护措施和方法,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多样性。”……

近日,在由枞阳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召开的监督推动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题座谈会上,相关部门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有力监督保障全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明纪律要求。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推动进一步做好全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即严禁违反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严禁擅自拆毁、迁移、占用文物保护用地与设施;严禁违规占用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搞设施建设等行为;严禁文物安全管护措施不到位、放松监管甚至违法审批导致文物损毁;严禁对各种损坏文物、侵占文物设施等违法违规问题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等,以严明纪律推动全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监督执纪。充分发挥派驻相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把查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抓早、抓小,推动驻在单位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整合监督力量,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聚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等开展精准监督,严肃查处该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政府及有关部门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落实落细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同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对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坚持以案促改。针对查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失职失责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全县形成共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良好风气。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以案促改,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治,举一反三,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尹丽亭 吴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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