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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

发布日期:2021-01-19 10:52:12   来源:铜陵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浏览量:3664

 

(第1号)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保障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现就加强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对入境来铜人员一律实行“14+7”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即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返铜再进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14+7”集中隔离解除后,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和定期核酸检测。 

2.对所有近14天内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对所有近14天内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和健康观察;对外省市通报的在铜密接、密接的密接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范进行核酸检测。 

3.发生本土病例的低风险地区(包括全员核酸检测地区)和14天内与涉疫人员、地区有交集的来(返)铜人员,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申请报备,来(返)铜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4.省外务工人员必须在返铜前向社区(村)、单位或宾馆报备,返铜后立即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报告,接受健康管理。未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必须第一时间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5.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规模人群集聚性会议和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大型活动。不举办大型商业演出、体育赛事、民俗活动、民间庙会、新年祈福等活动;确需举办的,主管单位要慎重评估、从严审批,主办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并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严格加强红白喜事管理,红事尽量缓办,白事一律简办。家庭聚会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下。 

6.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应减少不必要出行,倡导非必要不出铜,未经所在单位批准不得离铜,不得组织、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市内中小学师生原则上不离开铜陵。倡导市民就地过节,尽量不出行旅游,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7.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实行专区专柜销售,消费者实名登记购买。从市外购入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如实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严格查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后,才能用于生产、加工和销售。广大市民尽量不选购进口冷链食品。 

8.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车站码头、宗教场所、影院、酒吧、KTV等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人员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应拒绝不戴口罩者进入 

9.在铜所有单位、宾馆都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人员信息的排查、收集、上报工作。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后附各县区疫情防控24小时咨询举报电话)。各位市民要坚持科学防护,养成良好习惯,少聚集、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时,第一时间到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医。     

  各县区疫情防控24小时咨询举报电话 

  枞阳县 18005626996 铜官区 18156223351 

  义安区 17756285283    18056281687 

                                          铜陵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1113      

枞阳县监察委主办    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2号 联系电话:0562-322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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