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注“廉洁枞阳”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
枞纪发〔2017〕25号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为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反腐倡廉网络宣传,着力传播廉洁理念、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促进社会反腐,县纪委监察局于2017年3月6日开通了“廉洁枞阳”微信。为充分利用好“廉洁枞阳”微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信名称:“廉洁枞阳”(公众订阅号)
二、公众帐号:ljzy0562
三、内容及定位:发布反腐动态、解读党纪政纪、传扬廉政文化、介绍反贪工具、促进社会反腐。
四、关注方法:
1、在手机微信“添加朋友”栏中选定“查找公众号”直接搜索“ljzy0562”,然后将搜索到的“廉洁枞阳”微信订阅号添加关注。
2.在手机微信“扫一扫”栏中直接扫描文件下方的“廉洁枞阳”微信二维码(附后)即可。
五、几点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在组织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关注“廉洁枞阳”微信公众号的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所辖地区、部门、系统和单位的党员干部关注“廉洁枞阳”微信公众号,并对关注人数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于2017 年3月30 日前将“廉洁枞阳”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统计表(附后)报至县纪委宣传部邮箱:zjx2828507@163.com。
2、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添加并关注“廉洁枞阳” 微信公众号。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在做好督促落实工作的同时,协调本地本单位的“廉洁枞阳”微信宣传、利用工作,以“廉洁枞阳”微信作为本地本单位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手段,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努力扩大其影响,发挥其最大效用。
3、各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把“廉洁枞阳”微信公众号作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平台,主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逐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附件
1、“廉洁枞阳”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廉洁枞阳”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统计表。
中共枞阳县纪委
枞阳县监察局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廉洁枞阳”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公众帐号:ljzy0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