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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天操办筵席收礼金 一村两名干部被处分

发布日期:2018-01-29 08:46:5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浏览量:1376

【线索来源】

2016年3月25日,裕安区江家店镇纪委收到区纪委转来的匿名举报信,信中反映该镇龙门村两名村干部分别利用家中婚丧事宜收受本村村民礼金线索。该镇纪委立即对此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情况调查】

杨远清,江家店镇龙门村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支部工作。2016年2月14日其父亲因病去世,2月15日杨远清在家中大摆丧宴,收受本村村民及管理对象礼金,当天共摆宴席29桌,收受礼金97000元,其中收受本村村民礼金147人30050元。

谢文权,江家店镇龙门村文书。2016年2月15日其女儿出嫁,谢文权在家中大摆婚宴30桌,收受礼金71200元,其中收受本村村民礼金118人23200元。

【处理情况】

龙门村两名村干部的违纪行为被群众举报后,镇纪委进行了认真核实,他们的违纪行为属实。杨远清和谢文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处分决定宣布时,杨远清说:“我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知道的,但是我心存侥幸,觉得这种“人情往来”是合理的,作为村干部,我顶风违纪,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纪处分是咎由自取。我的行为也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吸取教训……”谢文权也痛心疾首地说:“作为村干部,我不应该大操大办女儿的婚宴,更不应该收受村民的礼金,我的行为违反了八项规定,我要深刻检讨……”。

【执纪者说】

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全国上下以作风建设为切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以“人情往来”为理由,错误认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理所当然,打着“貌似合理”的幌子,顶风违纪,不知收敛。杨远清、谢文权的违纪案件再次告诉我们,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带电的高压线,对敢于触碰纪律红线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零容忍”。(六安裕安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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