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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向绕道看风景说"不"

发布日期:2018-03-19 08:32:0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浏览量:1424

“喂,市纪委吗?我要举报!”

  “嗯,请讲……”我一边听电话,一边忙着做记录。还不到九点钟,信访举报电话已经响起,这样的情况,我早已经习惯了。

  “有人借出差机会,搞变相公款旅游,我有证据,举报材料应该就在这两天寄达信访室了……”

  去年,四川省都江堰市共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8件,立案查处8人,说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很快,一封快递送到我的办公桌前。我认真阅读信访举报材料,看到后面的一幅幅微信朋友圈截图时,心里顿时明白了七八分。如果举报属实,这就是一起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调查取证,还原事件真相是当务之急。

  我们从回程住宿发票入手,到市民政局侧面了解。王某二人的确在登封市住宿过。从常州回都江堰,登封不是必经之地,走登封去绕一圈,不合情理、不合逻辑。

  办事的地点不在登封,而是在常州,王某二人在常州两三天也属正常。可是王某二人为什么要去登封?在登封又做了什么?是不是真如举报的那样去了旅游景点?他们会不会触碰纪律红线,用瞒天过海的手法,借机把诸如住宿费、误餐补助等费用一并报销呢?有没有顶风违纪,变相公款旅游呢?一连串的疑问需要一一去印证。

  抽丝剥茧,真相方能大白于天下。

  “在经过安徽与河南交界的地方时,想到有战友在登封市,就过去看看。”显然,王某的解释多少有些牵强,算是承认绕道登封市。

  “你们去了嵩山少林寺?”

  “看望战友嘛,顺便去了一趟。”

  “有没有拍照留念呢?是不是这些照片呢?”我把打印出来的微信截图递给他看。

  “嗯,一时兴起,就分享朋友圈了。”

  在民政局财务室,我们找到相关的票据,逐一进行核对。王某二人在登封市产生的住宿费330元和公杂费480元已经堂而皇之地报销了。变相公款旅游,典型的顶风违纪!

  疑虑打消,真相浮出水面。必须马上移交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算算时间,从接到信访举报件到问题线索移交,总共只花了三天时间。“群众有举报,纪委有回应”,我们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切实做到快查快结,推动问题解决到位。

  掩卷沉思。从信访举报角度而言,我们的工作告一段落,然而,从王某变相公款旅游问题本身带给人的警示教育意义而言,远远没有画上句号。党中央对“四风”问题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王某顶风违纪,搞“变通”,显然行不通。身为党员干部,心中一定要有清晰的公私观念、清醒的纪律意识,不该享受的“好处”,一概不要;不能碰的“红线”,一律不碰。(四川省都江堰市纪委信访与案件管理办公室 徐继刚 | 责任编辑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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