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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群众有所呼 我们有所应

发布日期:2018-03-22 08:23:4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浏览量:1404

2015年12月,我从广华寺办事处调到湖北省潜江市纪委工作,组织考虑到我长期在乡镇工作,基层经验丰富,让我分管信访举报工作。

  我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一直以来跟群众打交道都有种天然的亲近感。从1995年大学毕业,我就一直在乡镇工作,每天接触最多的群体是农民。

  新岗位无论是工作量还是复杂程度都远远超过以前,能不能做好,心里还是没有十足的把握。我不停地鼓励自己,只要用真心动真情,凡事多站在群众角度思考,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事实也证明的确如此。刚上任没多久,一封名为“一个大学生的呼唤”的信访件就到了我的手里,反映我市某一项目征地过程中存在补偿款未全额发放等问题。

  征地拆迁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而且这个企业纳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如果不及时解决,会影响工期造成损失。我们迅速会商研究,当即决定直接进村调查了解。

  “这是市里支持的项目,除非上级来给我们解决,我们不相信你们。”本以为调查会很顺利,没想到阻力却不小,我们被村民“怼”了个措手不及。

  群众不信你,怎么办?我决定带队进村,挨家挨户了解情况。通过跟群众面对面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白天走访、晚上分析,在村里待了5天时间,我们共走访群众58户232人,占被征地农户的36%,最终将反映的问题全部调查清楚,该补发的补偿款一分不少地发到了村民手中。事情告一段落后我们并没有“满足”,在前期走访中,我们还了解到当地村民对失地后生计、养老问题存在不少担忧,为此我们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诉求,经过几方协调,先后共有50名村民进入该企业工作。

  近年来,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给广大农村注入了活力,让众多农民得到了实惠,但也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动起歪心思来。2016年初,一份反映张金镇莲台庵村党支部书记杨某在村改厕工程中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实名举报引起了我的注意,信件中还将冒领的数量、金额都列举了出来。

  工作经验告诉我,这个举报绝不是空穴来风,有一定的可查性。我当即联系张金镇纪委,要求限期查清。

  群众都弄得一清二楚的事情,我们还查不清楚?面对当事人拒不承认,调查遇到困难的状况。我跟调查专班一起研究,转变办案思路,由市纪委直接介入。把改厕项目承建人请到市纪委谈话室,由我和调查专班一起谈话。查清了杨某在本村改厕项目中收受6条价值900元的香烟和4000元现金的违纪事实。最终,杨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28万元冒领款全部予以追缴。

  我深深体会到,信访举报工作是架设在党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群众有话说,我们有人听;群众有所呼,我们有所应。让群众感受到“说了不白说、提了不白提”,群众才会信你,我们党才能更加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湖北省潜江市纪委 王林华||责任编辑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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