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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现市县巡察和派驻机构“两个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7-11-13 08:51:52     浏览量:1340

        近日,江苏省委巡视组完成对溧阳市委的巡视。配合省委巡视,常州市委巡察组对溧阳市管辖的2个省级开发区开展巡察,溧阳市委2个巡察组对该市别桥镇党委、竹箦镇党委开展巡察。三级联动,有效消除省委巡视与市县巡察之间的监督盲区。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实现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国家监察三个全覆盖,目前我们已经实现市县巡察和派驻机构‘两个全覆盖’。”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表示。

    据悉,江苏省一个设区市一届党委的巡察对象总数有125家,加上“回头看”和配合省委巡视组延伸巡察,巡察对象总数160家左右,一届任期内需平均每年巡察约40家,各县(市、区)党委巡察任务大体相当。

    该省各级党委将市县巡察机构建设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解决人员编制和干部配备等问题。今年3月,出台市县巡察机构设置方案,明确将巡察办列入党委职能部门,设在同级纪委;4月,出台省委巡视办“三定”方案,增设巡察处,指导协调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全省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共设置巡察办109个、巡察组455个,已常态化开展巡察工作。

在派驻机构改革方面,今年2月,江苏省纪委出台《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5月启动市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明确编制调配到位、职数核定到位、纪检组长任职到位等“6个到位”。全省设区市一级共设置派驻纪检组267个,县一级共设置派驻纪检组1114个。

改革过程中,江苏省注重用创新的办法破解难题,形成可供借鉴可供复制的经验。

编制内部调剂。市县党委将巡察机构组建和派驻机构改革结合,通过内部调剂、盘活存量解决编制问题,采取提拔任用、交流任职、带编入职、公开选调等方式配强人员,实现“总体上不超编制、不超职数”。

力量选优配强。在专职巡察干部中,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平均年龄46岁、35岁,很多人具有组织、政法、审计、信访工作经历。在派驻纪检组,按照“6个一批”——留任一批优秀纪检组组长、选配一批得力副职、提拔一批工作骨干、选调一批基础力量、划转一批随编人员、统配一批原有干部,既严把“入口关”,又配强力量。

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5+2”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在组织领导、对象覆盖、监督重点、方法创新、成果运用五个监督层面和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两个保障层面深化联动。探索实施“对口式”“接力式”“协同式”巡视巡察,大幅提升针对性、实效性和精准度。

“目前,我们已经启动监察体制改革,争取早日实现‘三个全覆盖’的要求。”江苏省纪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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