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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挥改革治理效能 审查调查数量质量双提升

发布日期:2019-01-23 10:04:2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080

   外逃澳大利亚16年的“百名红通人员”、太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原主任兼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胡玉兴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晋中市传染病医院原院长苗海舟主动向市纪委交代其违纪问题……心怀幻想的违纪违法干部逐渐认清形势,陆续回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解决问题的正确轨道上来。

  2018年,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聚焦监督执纪监察重点,精准发力、持续用力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重点检查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保证政令畅通。聚焦“七个有之”,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案件616件,增长43.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8人,增长57.9%。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单列、先行处置,特别是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推动形成新时代的奋斗精神。2018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323件,增长70.7%;处理党员干部3285人,增长59.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43人,增长73.7%。

  盯紧盯牢“关键少数”。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案件908件,增长56.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5人,增长64.1%,其中“一把手”279人,增长253.2%。

  重拳出击整治群众身边“蝇贪”。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2018年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77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61人,分别增长216.0%、100.1%。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7人,组织处理738人,移送司法机关51人。

  坚决遏制增量,大力削减存量,审查调查数量质量“双提升”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等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收拢五指、重拳出击,推动审查调查数量提升、质量提升,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725件、增长42.1%,党纪政务处分23756人、增长39.9%,移送司法机关863人、增长125.9%。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行贿人员153人,增长232.6%。

  阳煤集团原总经理裴西平、晋中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太明、大同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张秉善、吕梁市委原常委兼孝义市委原书记马文革、省高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等相继落马,充分表明反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

  不仅如此,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对过去政治生态环境下犯有错误、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至今依旧消极怠工、不履职不作为的,“新账老账一起算”,坚决遏制增量,大力削减存量。

  不松劲,不停步,重整行装再出发。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实现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提供坚强保证。(山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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