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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埔:加大力度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日期:2019-04-16 09:12:3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143

  日前,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移送调查问责曝光制度》,通过落实线索移送、倒查问责、通报曝光等机制,给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生态环保监管(测)职能部门列出责任清单。

  通过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明确环保、城综、卫健、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是移送责任主体。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对问题线索进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10天内移送给同级纪检监察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盘点线索,对该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移送或选择性移送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协调环保、城综、卫健、自然资源等生态环保监管(测)职能部门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同时,该县全面倒查生态环境损害事故事件产生过程,重点排查环评审批、执法督查、固废管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严肃惩治失职渎职或权力寻租行为。对决策失误或措施不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资源严重损失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倒查追究分管者的领导责任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此外,大埔县加大对查处的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分层次实施通报曝光,提升监督效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维护好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2018年以来,该县共收到涉及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40件,立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移送公安机关2人,谈话提醒2人。(广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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