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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定南:向实名举报人当面反馈结果 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19 08:39:0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浏览量:1038

今年以来,江西省定南县纪委积极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督办力度,严格审核办理,狠抓实名举报当面反馈机制,提升信访问题办理水平和质量,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接到举报后,该县按照实名举报反馈原则,要求县纪委信访室在7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告知是否受理、受理依据、办理时间、信访问题承办单位、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采取重点督办、分类指导、派专人督办、电话督办、定期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督促信访件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办理延期报批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对举报人适时提供阶段性反馈,引导群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对举报人提出的新线索进行补充调查,向举报人进行再次反馈。同时,重点审核办理程序是否规范、证据材料是否齐全、反映问题是否查清、属实程度认定是否准确等关键问题。对符合结案要求的,及时完善审批手续立卷归档;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承办单位继续补充完善直至结案。

在办结后,按照“谁主办、谁回复”原则,由承办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举报人因对相关政策不熟而提出意见的,当场依法依纪耐心疏导、详细解释。对提出的意见无法当场予以答复的,逐条认真记录带回,并尽快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告知被回访人,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发生,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1至11月,该县纪委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09件,初核结案159件,其中实名举报件83件,现已对实名举报件进行了当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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