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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四种形态”运用到监察工作中

发布日期:2018-03-15 08:30:0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浏览量:1193


四川省纪委监委开展“全省纪委监委干部集中培训”

  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全省纪委监委干部集中培训月”开班动员会在成都举行。本次集中培训是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首次全省性培训,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雁飞出席并做动员讲话,强调要领会新思想、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任务,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巩固发展全省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在党的政治建设上肩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服从中央,要敢于向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问题开刀,坚决向一切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亮剑。

  会议要求,要着力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将“四种形态”运用到监察工作中,既严格执纪执法,又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要打造正气充盈的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系统内巡察,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努力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政治机关。

  本次集中培训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覆盖到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干部,共2万余人参加培训。集中培训月是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后为进一步统一思想、优化作风、促进融合、补齐短板、激发担当,加强干部专业化能力建设的务实举措,将邀请省纪委监委领导及有关室的负责同志、有关专家,聚焦思想政治建设和履职能力提升进行专题授课。(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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