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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修了“两次”的乡村路

发布日期:2018-11-19 08:35:2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1187

  “吴大哥,果园收成不错啊!听说这条园区道路后来又做了一次保路基工程,运输水果可还方便?”不久前,我到清泉镇龙洞村调查果园修路资金问题,与承包人吴某闲聊时随口一问。

  “啥时候做的?这路两年前修好了以后,就再没整修过了。”

  这次调查,因2017年底巡察移送的一条线索而起。线索反映,吴某在清泉镇龙洞村经营一家专业合作社,园区道路修建两年后,做了一次保路基工程,费用从区上下拨的资金中支出,但去向存疑。可吴某对保路基工程和第二次补助金都否认了,那么修路合同是从哪里来的?账本上4.95万的支出又去哪儿?

  “保路基工程是什么时候做的呢?”我和主任找到村支书郑德才了解情况。“园区道路修建两年后,路面有耗损,我们就又做了一次维护。”郑德才回答道。

  “花了多少钱?钱是从哪里支出的?”“区里下拨了8万元补助金,这次维护花了4.95万,以现金的方式支出的。”

  我们接连找到承包工程的周书良、村文书、村主任,得到的均是这个答案,第一轮的谈话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返回单位的途中,主任一直沉默不语。我也在思索,这看起来合情合理的背后,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简单的保路基工程,为何要以修路的名义签订?需要花这么多钱?

  “应该是串供了。”主任沉思良久,“咱们立即再去一次龙洞村,杀他个‘回马枪’!”紧接着,我们对这条道路的修建过程进行走访,受访群众均表示不知道第二次维护工程。

  “周书良在第二份修路合同上签了字,必定对事情有所了解。”我们分析,“他平时以务农为主,其他人反映他为人老实,从他这里应该能突破。”

  “听说你领头做了保路基工程,工钱是4.95万?但据我们了解,根本没有第二次的保路基工程。钱去哪里了呢?”周书良刚一坐下,我们便抛出问题。

  周书良神色慌张,时而言语混乱,时而陷入长时间的沉默。

  “这个事情,你一个人做?你不说其他人,就能保护他们?”

  我们一边摆出走访证据,一边对他做思想工作。经过长时间的心理疏导,周书良终于开口:“我确实与村里签了一份修路合同,但签了以后并没有真正再次修路,也没有做保路基的工程。这一切都是村支书郑德才安排的,提取出来的4.95万元‘工程款’也全部交给了郑德才。”

  到了这个时候,我们的心里便有了底,事情的真相也渐渐浮出水面,立即通知郑德才开展谈话。

  “确实修了第二次路的,钱都给村民付了工钱了。”郑德才仍然不肯承认,面色凝重又慌张。随后又改口:“4.95万是之前欠下的工钱,吴老板就让我们直接发给村民了。”面对询问,他找了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渐渐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

  “那你倒是说说,保路基工程怎么就能花出近5万?村民的工钱能让你拖上一两年?”我一针见血地追问道。

  郑德才沉默了,额头渗出细细密密的一层汗珠,他清楚他根本解释不了这些矛盾。我们看出了他内心的挣扎,于是话锋一转:“你是老党员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自己心里最清楚。组织让你来交代问题,是给你一个机会。”

  郑德才长叹一口气,双手微微颤抖,捂住了自己的脸:“看到这8万元补助资金时,我贪念骤起,便虚构了修路合同套取4.95万元钱,其中不仅有周书良的配合,还有村文书、村主任的参与……”

  “自从巡察组发现这个问题之后的几个月里,我夜夜失眠,担惊受怕,真怕哪天组织找到我。现在想想,真的是太后悔了,希望组织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郑德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到此为止,事情终于真相大白。2018年7月,郑德才因伙同他人虚构道路施工合同,套取村集体修路补助金的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的党纪处分。而我也从这次的办案经历中明白:外围证据搜集工作,不仅需要耐心细致走访,还需要斗智斗勇的策略。用扎实严密的证据,把查实违纪违法行为的“网”织得更密,才能让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难以遁形。(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 杜华秋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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