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政府办公室原干部刘某因贪污国家补偿款780多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该案的成功突破是我们运用大数据为调查取证工作提供参考,以“零口供”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具体实践。
去年,我所在的梧州市纪委监委技术监督室接到龙圩区纪委监委的求助电话,请求我们派出技术力量,支援对留置对象刘某涉嫌以虚假手段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的调查取证工作。刘某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调查,办案工作陷入困境。
“这乱糟糟的账册资料,就算投入调查组全部力量,两个月都核对不完。”我们赶到办案点,调查组负责资料管理的同志指着堆积如山的资料,皱着眉头说。
与调查组沟通后,我们决定将这次技术支援工作重点,放在从账本中甄别刘某经手的征地补偿业务哪单是真的、哪单是假的,进而追踪涉案款项去向。
提取全部与刘某案相关的六个年度账册、银行流水及相关资料,经过通宵达旦的梳理核查,我们找到了蛛丝马迹。
2017年至2020年间,刘某个人账户有多笔从其家人账户转入的资金。这些款项都很零碎,有5025元、18321元、45234元等,甚至还有多笔细到角、分的。经常是一个户名转入一两笔款之后,又换一个户名转入,也有同名字的人连续几年都有款项转入。
“这些零碎钱,会不会跟刘某负责的征地拆迁有关?”我们迅速将情况通报给调查组。经调查组核对,这些人虽然不是被征地范围的村民,但他们都与村民签了水田、旱地租赁协议,他们从财政专门账户获得征地补偿款共计100多万元,陆续转账给了刘某。
涉案资金流向有了进展,我们又运用大数据财务分析工具,比对与刘某有资金往来的人员名单、其经手的征地补偿人员名单等,确定了18名被征地农户作为协助调查对象。
很快,调查组同志告诉我们:“刘某与部分农户以虚假手段骗取征地补偿款,约定二八分账或者四六分账。”这正好和我们查账发现该征地项目转账给这些农户的钱,比农户转账给刘某的钱要多的情况相吻合。
铁证如山,刘某所有涉案钱款被龙圩区纪委监委追缴到位并随案移送。法庭上,尽管刘某还是拒不承认自己有错,但法网恢恢,他最终为自己的贪婪付出失去自由的沉重代价。(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纪委监委 潘春燕 || 责任编辑 周振华)